招标-烈山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河塘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2012-11-0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安徽
烈山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河塘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C-12414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 5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烈山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河塘清淤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省水利厅、财政厅。
3、招标人:淮北市烈山区农林水利局。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淮北市烈山区境内。
2、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为664.52万元。加固米粮坝大坝,拆除重建大坝护坡,新建堤顶道路和
溢洪道桥梁,原溢洪道加固处理,拆除重建放水涵等。在米粮坝下游新建橡胶坝1处,治理八里岗入
口到赵庄桥及以上段,沿泄洪沟根据现状新建部分水景观,铺设人行道路,打造旅游精品。
3、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3个施工标段。
5.1施工1标(合同编号为:LSHTQY2012-SG01):米粮坝加固工程;
5.2施工2标(合同编号为:LSHTQY2012-SG02):八里岗塘坝加固,宋庄上、中段泄洪沟整治工程;
5.3施工3标(合同编号为:LSHTQY2012-SG03):南庄、化楼、蒋疃、老猫洞塘清淤,宋壮大泄洪沟
下段整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5)良好的财务状况、
商业信誉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 年11月5日9:00至2012年11月14日17:30(北京时间)。
附: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序
号 审核要素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有效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提供方式
1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
,业执照(副本)。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 企业资质等级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
级证书 (副本)、在淮业绩证明;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4 生产经营状态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5
履
约
历
史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
标副本中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6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有效的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 拟派项目负责人动态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
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
标副本中
8 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
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
标副本中
9
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虚,假投
标处理,永不参与该地区的投标活动,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在关规定处理.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承诺书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最终结论: □符合 □不符合
注:说明:1、证件以原件为准,无有效原件视为不合格;以上9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
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能出示的必须按照
“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8〕92号文件”办,理;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合格;
3、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
格。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姜志东 、 张学诚
电 话:010 - 68185698 、010 - 52894801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5811083710 、18201436072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
zbgs8818@vip.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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