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07 14: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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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负责人:赵 静 18610125393
国道324线诏安路段排水系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闽广厦施招字ZZ【2012】第 044号
开标时间:2012-11-16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72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招标人:漳州市公路局诏安分局
国道324线诏安路段排水系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24线诏安路段排水系统整治工程已由诏安县发改局以诏路函【2012】22号文 批复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公路局诏安分局,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324线诏安路段排水系统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国道324线K461+600-K469+720.5处;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水沟、盖板水沟和沟底加高;
2.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72.0613万元;
2.5、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疑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疑书为准。
2.6、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2.7、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负责人:赵 静 1861 012 5393)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公路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以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为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11月 07 日至2012年 11 月09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购,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注:该公告的中标信息会及时在www.bidnews.cn进行公布,敬请关注。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赵经理
手机:1861 012 5393
电话:010-56228106
业务QQ:168 608 980
邮箱:zgzbtb@163.com、www.bidnews.cn@sohu.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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