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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招标

发布于:2012-11-07 10:36:07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福建省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FJGSSJ2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规定,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对福建省沈海高速福泉扩建段等5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服 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本次招标项目审计费用列入各项目建设成本。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本次招标共5个委托审计服 务合同,各合同的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1.福泉扩建段:福州至泉州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含福州段、莆田段、泉州段)。其中福州段概算总投资约32.99亿元,建设里程55.245公里;实际扩建42.894公里,实施概算为23.15亿元,);莆田段概算总投资约33.7262亿元,建设里程46.21公里;泉州段概算总投资约23.99亿元,建设里程41.377公里。



2. 福州绕城西北段:福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概算总投资约66.61亿元,建设里程51.54公里。



3. 三明永宁:永安至宁化高速公路,概算总投资约91.02亿元,建设里程154.687公里。



4. 厦漳扩建段: 厦门至漳州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含厦门段、漳州段),其中厦门段概算总投资约8.12亿元,建设里程11.85公里;漳州段概算总投资约34.35亿元,建设里程27.872公里。



5.福州南连接线:福银高速公路福州南连接线,概算总投资约19.21亿元,建设里程14.166公里。



合同要求提供审计服 务的业务范围:工程造价审核,具体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房建、机电及其他等,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单项工程造价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含征迁项目专项审计)。



(二)合同要求出具的工作成果为:



1、项目审计报告。



2、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交财发【2000】207号)和财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文件,分别代编两套竣工决算报告。



其中,对涉及跨地市项目,还需分别对各地市的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出具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5年(含5年)以上。

2.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在2009年、2010年、2011年年均主营 业务收入不少于800(含)万元人民币。



3. 具备近五年从事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业绩。



(1)近五年是指2007年1月1日之后。



(2)以上所述主体工程是指: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



4. 企业履约状况良好,未受到国家有权部门从业限制。



5.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应为执业注册造价师,需具有8年(含8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具有从事过2个以上(含2个)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造价审核(计)业绩。



6. 拟投标企业需具有15名(含15名)以上注册造价师,其中10名(含10名)以上具有3年(含3年)以上造价审核(计)经验,5名(含5名)以上从事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造价审核(计)业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于本次招标服 务内容涉及财务决算审计及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允许中标人自行聘请、联合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以便完成相关工作。



8.投标人应对上述5个合同全部投标(回避项目除外),但最多允许中1个合同。



三、回避制度



本次公开招标的五个项目实行回避制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潜在投标者,不得对所涉及项目进行投标,应在投标报价 函 中相应项目备注列填写“回避”;但不影响对其他招标项目进行投标。如果投标人对应回避项目进行报价并中标该回避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次招标中所有项目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一)从事过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



(二)从事过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勘误审核工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5日~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限购1套,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2012年12 月10日上午8:0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2012年 12月10 日上午10:00整。若因特殊原因变动的,招标人将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 于  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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