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4-10-22 13:59:22
来自: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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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师与结构师的密切配合与合作,是一个建筑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结构工程师和建筑工程师的关系有4个层次:
1、合作??即“你做你的设计,我做得我的设计,遇到矛盾,合作协商解决”,这是最低层次的要求。
2、结合??即“虽然各做各的,但都能懂得对放,主动结合,互相补充”。结构工程师要懂得建筑设计原理,理解建筑艺术需要,熟悉建筑技术问题,清除本工程的建筑设计思路;同样,建筑师要懂得结构设计原理和结构技术、构造问题,清楚本工程的结构设计思路,这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3、融合??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融为一体”。结构工程师要自觉地考虑建筑问题,建筑师也要自觉地考虑结构问题。实际上,建筑平面和体形是所采用结构体系的反映,而结构选型又受到建筑设计思路和效果的影响。它们之间客观上存在着更高层次的融合关系。
4、统一??即“结构工程师就是建筑师,建筑师也就是结构工程师”,两类人才的素质都统一在一个人的身上。如意大利得太奈尔和西班牙的托罗哈就是此类人物。
本板块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提供这样一个平台,去实现建筑师和结构师的统一,让二者在不断的交流与理解中,相互成为彼此!
让我们每一个建筑师(或者结构工程师)也拥有对方的基本素质。搞建筑的能对结构的知识和概念运用娴熟,搞结构的对建筑的意图与理念也能有深刻的理解与领悟!
让西班牙著名结构工程师托罗哈的座右铭,也成为我们自己的座右铭吧:“我的最终目的,是永远将一个设计对象的功能方面、结构方面、美观方面表现为一个在本质上和形式上结合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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