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北城新区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沂市北城新区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总额约600万元,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内容及数量包括:
一标段:信号机21个;
二标段:灯杆,8米信号灯灯杆8根,5米信号灯灯杆44根,直立信号灯灯杆10根,人行灯杆140根;
三标段:信号灯,满屏信号灯62组,人行灯140组,箭头信号灯8组;
四标段:交通护栏5000米;
五标段:热熔交通标志线35000?;
六标段:交通监控工程包含电子警察24套,视频监控6套。
七标段:交通标志。
2、项目供货地点为:临沂市北城新区。
3、工期要求:二十天。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凡符合以上要求的单位,须于2012年11月12日17:00 前报名及资格预审,缴纳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一万元)
1、经年审合格的营 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2、具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三标段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技术标准,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整体灯具公安部检测中心的相关检测报告
5、四标段应提供交通部等部门的相关检测报告;
6、五标段提供国家有关检测报告;
7、六标段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报告;投标人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为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授权有效期不低于一年);公安部交通科研所出具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高清视频电子警察)检测证书;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8、需提供2011年度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3例;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须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临沂市北城新区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采购项目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四、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售后不退。
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2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17: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波 周 童
手 机:1560 1242 745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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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