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火电厂2013~2014年工程车辆维护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伟(经理) 手 机:1330 1217 518 电 话:010-58841605
开标时间:2012-11-28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贵州
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黔东火电厂由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负责筹建和运营,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西
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厂址西侧靠近320国道和正在建设中的玉三(上瑞)
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厂址北面约0.8km处设有互通出入口;湘黔铁路从厂址西
面约3.0km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黔东电厂现有装机2×600MW,年进煤量约300万吨,配备3台推煤机,2台装载机,用于煤场整
形管理和人工卸煤配合工作;1台电瓶车,2台叉车,用于厂内材料、物资转运以及卸货配合工
作。
现黔东火电厂2013~2014年工程车辆维护检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
黔东火电厂2013~2014年工程车辆维护检修项目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技术部分):
1、除工程车辆定期大修以外,所有为了保证机组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所需进行的巡视检查
、调整、试验、解体检修、更换零部件、定期养(维)护、设备消缺、油质处理、事故抢修等
所有维护检修工作。
2、维护检修所需的消耗性材料、1000元以下备件。
3、工程车辆的具体规格型号如下:
序号 工程车辆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1 推煤机 3台 MD23 中国兵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公司
2 装载机 1台 ZL50 徐州工程车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装载机 1台 ZL30 徐州工程车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电瓶车 1台 5T 宝鸡市海德理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5 叉车 1台 5T 安徽合肥合力叉车总厂
6 叉车 1台 3T 安徽合肥合力叉车总厂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及业绩:应具有同类工程车辆的维护检修承包业绩(要求提供发包人/
用户证明,并附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投标人应
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9年~2011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标段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
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其中第6章投标辅助资料必须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格中注明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5、项目经理: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
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应有五以上类似工作经历,近三年内负责过类似
于本项目的管理(要求提供发包人/用户证明,并附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担任过2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6、主要:主要管理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所从事专业或管理工作3年(3个项目)及以上工
作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各专业技术应具备所从事专业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年(或2个)
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7、其它:投标人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8、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的实施。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期限
本项目实施期为24个月,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七、招标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
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
1、面售
请投标人派人持以下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
(2)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3)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4)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
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
准。
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并拒收资质不符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
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购标款只接受银行汇款,不收现金),无论
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为 2012 年 11 月28日 上午9 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
再接受。2012 年 11 月28日上午 9 点在指定地点开标。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传真至010-58841605
联系人:张伟(经理)
联系电话:010-58841605
手 机:1330 1217 518
传 真:010-58841605
邮 箱:
zhaobiaobu2@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1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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