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发布》西一涌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水利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一涌清淤整治工程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核准项目编号:禅发规统投
[2012]14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水利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
比例为招标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西一涌清淤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西一涌
2.3建设规模:清淤河涌总长约1810m,招标部分造价约为261.7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5招标内容:西一涌清淤施工,清淤河涌总长约1810m,清淤设计涌底高程为-1.0m(珠基)、设计标
准坡比为1:1.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并通过2011年度的工商年审。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已
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水务局进行登记且年审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
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
已公示。投标人还须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或近二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广东省内未被建设
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违规行为。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包括建造师临时执
业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该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不得有在建工程。
3.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近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计起)独立完成过的清淤工程(单项工程合同价200万元或以上)的施工
业绩不少于1宗,必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或竣
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并提供施工业绩的发包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方为有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佛
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的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9时30分 至 2012 年 11 月 9 日 17时0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
5.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2)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报原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
联系人:张鹏 许昌辉
手 机;13501194980
电 话:010-56017598
传 真:010-56017598
邮 箱:
zbgs158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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