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水厂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资金
所属地区:湖南
1.招标要求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水厂改(扩)建工程经永发改农【2012】3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要求,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500万元(以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
2.3计划工期:120天(日历日)。
2.4招标:新建(沉淀、过滤等构筑物)增设(消毒等设施、设备),铺设Φ200㎜以上4.1㎞;Φ25㎜以上输水干支管17.4㎞;铺设配水管网进户。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 业 执 照年检合格;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3.3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三年内(自2009年11月1日起)具有一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传真号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有效注册证书,并符合湘水办[2012]29号文规定,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水利厅发布的的合格企业;
3.7 湖南省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报名前1年内无犯罪记录。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要求
4.1 拟任本项目建造师、专职安全员不能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标任职,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不得更换。
4.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且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本人二代身 份 证 及下述证件资料于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
2)企业营 业 执 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劳动合同(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原件);
7)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劳动合同(在当地人社部门签章备案的原件);
8)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和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市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合法查询网址;
9)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原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以及业主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传真号码;
10)诚信承诺书(原件)(按附件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签署);
5.2上述5.1款1)~10)项资料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其中介绍信留原件,其它资料需同时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均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负责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史国华、徐亮
手 机:13683654548、1355208908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邮 箱:
bjjxzbgs888@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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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