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6-26 10:38:26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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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气愤死了,我做了个厂房2层楼的,有8个消火栓,我没有连成环状,有一路进水。审图的意见是对于建规8.4.2条指满足条文前提条件下,要求至少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并非其他均只须1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泵连接,详见条文说明。~我打电话给审图的。我说我看条文说明没有说要连成环状,也不在建规8.4.2的范围内,应该一路进水,不连成环状也可以。审图的说建规8.4.2中也没说少于10个消火栓的可以不连成环状。说我钻牛角尖。照他这么说,如果有500平方的办公,你在规范上找的到500平方的办公不设喷淋的规范吗?哪岂不是也要设喷淋。我觉得规范上有的应该遵守,违反上没有的,只要合理就行。还有本来我做的水表井上只在说明中指明详图在哪里找到。没有加止回阀(详图中有了)。回复要我加,那我想算了,就加吧。现在又来回复意见。说详图中有了,要我取消。我他妈的是不是贱啊。还有我画的图都用DN表示管径。说明中都有公称直径DN与De的对照,给排水制图标准中也有该条,申图的要我用De表示。我拿规范给他看。他说2002年的制图标准他不看的。他说都要看看不过来的。他画图是De表示的。要我改过来。后来好说歹说才说不提了。。。。。。这样的事还有好多,反正要以审图的为标准(规范上没有的都提,我不要做设计了,让审图的做好了),60多岁人了。怎么现在成这样了。我被搞的都不想再搞这个给排水设计了。烦么烦死了,产值么低的很。电气比给排水内容少,产值么高的多。审图么现在老是搞的给排水的最多。。。。。妈的不就是有张证吗?我也有,有什么了不起,我是不想干了。等注册了,我卖证专行的了。(哎前途渺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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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我很想贴出来,但是帖出来了我还要不要搞了,哎~~~~~~~~~~~~~奶奶的,我真的是不想干这个了。我搞了6年了,象搞给排水的还能向什么方向发展?各位同行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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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经常视乎各方理解后的共识和管理部门的认可尺度。
如果管理部门例如审图的,专找你麻烦...哈哈,你要达到他的要求只能他怎么说你怎么改,怎么讨论都是你不对。
我这里的更BT,具体的自己想象。
例如说:规范上说必须满足每层任何一个地点两根水枪同时喷到。不知道大家怎么理解这点。一般来说要满足这个很容易。但大家考察一下,住宅楼梯间的消火栓,如果让你拖到室内睡房床底或者阳台角、厕所、厨房等地方,并且要拖两根,看看是不是很容易满足?“任何地点”哦.....
要找麻烦比做设计容易多了,搞破坏比搞建设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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