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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营口临空经济区临时锅炉房环保工程设计、采购、安装总承包招标招标代理负责人:刘宇18911072159营口临空经济区临时锅炉房环保工程设计、采购、安装总承包招标招标代码:04172012150552安装工程|1、营口临空经济区临时锅炉房环保工程设计、采购、安装(含在线监测系统,不含土建)总承包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3、招标范围:营口临空经济区临时锅炉房环保工程设计、采购、安装(含在线监测系统,不含土建)总承包(即20吨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装置总承包)4、供货期: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供出设计图纸。2)2013年9月1日前所有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关安装调试等事项。5、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代理负责人:刘宇18911072159):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除尘或脱硫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报名时提供授权书),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行政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及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的独立法 人;3)近三年(2009年-2011年)具有类似本项目且投入运行的时间不少于一年的供货业绩(投标报名时请携带类似业绩合同原件);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5)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提供给招标人。注: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四条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 人营 业 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身 份 证(原件及以上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招标文件10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7、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1日14:00(北京时间)。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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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