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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电洁能电力公司大港风电三期49.5MW工程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招标

发布于:2012-11-06 09:56:06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天津国电洁能电力公司大港风电三期49.5MW工程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招标
招标编号: GDHB-FDZB-2012-13

招标人: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

受委托,对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大港风电三期49.5MW工程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

二、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港风电三期49.5MW工程

工程地点:天津市大港区港西街。

资金来源:华北公司资本金20%,其余银行贷款。

工程规模

规划容量200MW,本期建设49.5MW。

工程性质:新建。

四、招标范围:

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大港风电三期49.5MW工程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 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 业范围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其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被指定的 唯一代理人。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或制造厂(以下简称合作方)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 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 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的资质为同一专业成员中最低的资质,参加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单独投标或其他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的 牵头方应在投标文件签字,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在中标后的合同文件上签字,承担连带责任(如有)。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商不得再单独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若投标人是制造厂,去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000万人民币,上一年营 业额须大于4000万人民币;

若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去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5000万人民币,上一年营 业额须大于5000万人民币。

5.2 投标人必须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若必需), 至少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用于2个工程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以上 的业绩并附有用户签署的初步验收证书,若招标文件第二卷对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的规定高于本款的,以其要求为准。

5.3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4.2款的要求,投标人必须选择合资或项目合作或引进技术或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持有制造厂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 (以下简称合作方)并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

合作方必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二台/套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 投标人的合作方(如有)须就本项目的标的物 的性能和质量向投标人或招标人进行保证。

5.4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去年不得亐损)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 格和能力。

5.5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6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強制性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若需)、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和技术规范书中 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标的物的有关鉴定材料(含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 要求。
5.7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包括国内非关键的配套部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 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具有给两台及以上同类机组提供过类似的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 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9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0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 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誉行为。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11月5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29日上午10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 于  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zbwork1@126.com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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