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街道隔田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地下室人防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机关事务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隔田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地下室人防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已完成,达到项目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 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机关事务所;
2. 工程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隔田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地下室人防工程;
3.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部分工程造价约人民币300万元(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上限价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工期:12个月。
二、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隔田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地下室人防工程部分,具体包括人防设备(含土建)部分、人防安装部分(电气、
给排水、通风)、人防预埋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三、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 报名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报名投标人须需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资质并已在佛山市人防办备案。
[3] 报名投标人必须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4]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009、2010、2011年度净利润均为盈利。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近半年内(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要求,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则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同时,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得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登记或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 信誉、履约情况:
(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 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企业近三年内(200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违反以下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2)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报名时须持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报名投标起止时间:2012年 11 月 6 日 至 11 月 12 日 时 上午 9 时 0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负责人: 王 浩
手机 18618180310
电话:(010)5603 7014 (010)63347002
传真:(010)6334 7002
邮箱:
zhaobiaowh@163.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连道118号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3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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