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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港湾大厦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2-11-06 09:15:06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招标代理负责人:刘宇18911072159
中交·港湾大厦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12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1.2.1工程名称:中交·港湾大厦工程设计。
1.2.2工程位置:黄埔区。
1.2.3工程范围:本工程属于广州市“三旧”改造项目,位于黄埔区港湾路44号至104号,原为旧厂房用地,现改变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1167平方米,建筑高度95~100米。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内工程设计,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
1.2.4规划用地文件: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1.2.5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城预备[2012]29号。
1.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250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1000万元;
1.2.8招标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审核竣工图。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年月,竣工日期为年月。

1.3前期服 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1.3.2如果前期服 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 务机构中标无效。

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资质证书。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如不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分包。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
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购 买招标文件
1.5.1报名及购 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至2012年11月15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投标报名并购 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 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
1.5.1.5购 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款并开具。
1.5.1.6企业营 业 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一份。
1.5.1.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 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自行考察,具体另行通知。
1.6.2集合地点:自行考察,具体另行通知。

1.7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331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方案设计费中的33.1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6.62万元(约为补偿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4.965万元(约为补偿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3.31万元(约为补偿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方案设计费未用于投标经济补偿的,全部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根据《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进行计取。实施时附加调整系数根据《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按专业进行计取。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设计计费依据详见附件1。
1.7.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5%,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注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4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7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甲方确定方案后7工作日完成方案报建图设计,方案确定后2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注:该公告的中标信息会及时在www.bidnews.cn进行公布,敬请关注。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 2159
电 话:010-56228106
传 真:010-56228106
邮 箱:18911072159@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区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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