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
1. 招标条件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发改环资字 [2012]916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2.2资金来源:自筹。
2.3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15日历天,2012年12月20日--2013年10月30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营 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
监理单位
3.2拟选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投标人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需良好,2009-2011年不能连续三年出现亏损状况;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在2009-2011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报名时携带:
1) 企业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身 份证;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质证、各专业监理人员资质证书;
4) 2009-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 于 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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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