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水厂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水厂改(扩)建{工程}经永发改农【2012】3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500万元(以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
2.3计划工期:120天(日历日)。
2.4[招标]范围:新建(沉淀、过滤等构筑物)增设(消毒等设施、设备),铺设Φ200㎜以上4.1㎞;Φ25㎜以上输水干支管17.4㎞;铺设配水管网进户。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 业执照年检合格;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3.3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三年内(自2009年11月1日起)具有一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传真号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有效注册证书,并符合湘水办[2012]29号文规定,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水利厅发布的《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合格企业;
3.7 湖南省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报名前1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 拟任本项目建造师、专职安全员不能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标任职,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不得更换。
4.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且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本人二代身 份证及下述证件资料于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600元,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
2)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外省企业还须持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劳动合同(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原件);
7)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劳动合同(在当地人社部门签章备案的原件);
8)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和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市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合法查询网址;
9)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原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以及业主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传真号码;
10)诚信承诺书(原件)(按附件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签署);
5.2上述5.1款1)~10)项资料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其中介绍信留原件,其它资料需同时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均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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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