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松北金融商务中心基础设施及景观工程中央公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2(G)120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松北金融商务中心基础设施及景观工程(一期)中央公园景观工程已由哈尔滨市松北区发展改革局以哈松发改投字[2011]1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松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北区松浦镇;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37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11月29日,竣工日期2013年 10月31 日,总工期共337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内(2009年至2011年)有两项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连续施工能力,具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开工后两年内不能以资金不足等理由中断施工(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银行开具,本企业基本账户针对本项目不少于3000万元的存款证明),施工过程中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妥善处理消化一切阻碍施工正常进行的因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质的集团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同一集团公司的各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借用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
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的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7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承诺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请于2012年11月5日至 2012 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周童 于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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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