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造价)[招标]
[招标]编号:CEITCL-JL-ZCFW-121034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编制
2.3[招标]内容: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部新城经济开发区,市府南路(乙二路)以南、市府西路(乙一路)以东、邮政枢纽(丙二十六路)以西、规划路(丙二十四路)以北
2.5 造价咨询服 务期:一个月提交成果文件,至{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结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甲级及以上造价咨询资质,且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近年主持过类似项目造价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投标人应办相关入境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2年11月 1 日至2012年11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 20 日下午13点30分
5.2 逾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0日上午9:30.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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