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江市共华镇新华水厂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所属: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南
湖南省沅江市共华镇新华水厂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沅江市共华镇新华水厂新建工程已由益发改农[2012]308号、湘发改农[2012]16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对该项目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沅江市;
2.2 建设规模:投资约550万;
2.3 计划工期:120天;
2.4 招标:共华镇新华水厂新建工程一、二期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合理定价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湖南省2011年~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1]88号文)之内的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且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近5年内成功实施两个单个中标价不小于500万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4.3 为保证人员到位,投标申请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兼任技术负责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于 2012 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及法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②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建造师)身 份证();
③合格的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⑧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和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并提供有效合法查询网址;
⑨企业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并提供业主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传真号码;
⑩省外投标人应携带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开户银行许可证();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上述5.1款①~?项资料两套(其中介绍信、诚信承诺书留,其它均需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
5.2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虚假及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8号
联系人:高 杰(经理)
电 话:010-52460158
手 机:13552256606
传 真:010-61575747
邮 编:100102
电子邮箱:
zbxm88@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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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