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项目第十二批辅机设备[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受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项目第十二批辅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9】1829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辅机设备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位于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电厂建设厂址位于乌兰浩特市区西北约2.0KM处,厂址东北紧邻白阿铁路。西北紧靠省级大通道。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法人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复印件
5、营 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同时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8、投标人须在最近五年内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四台(包含四台)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业绩,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用户反馈意见。(同时带合同原件、用户反馈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人应具备钢结构制造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带原件及复印件)
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提供以上资质复印件(授权书除外)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提供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合同原件、用户反馈意见原件、钢结构制造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
1、公告时间:2012年11月2日---2012年11月8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售标书时间:2012年11月2日---2012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
六、开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11月27日上午9:00-10: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
附表:
标段
设备名称
供货时间
付款比例
标书费(元)
1
脱硝支架钢结构制作加工
2013.1.30
1:2:3:3:1
2000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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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