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5号窑窑尾袋收尘器(含拆除与安装)、排风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2-10-30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人:-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5号窑窑尾袋收尘器(含拆除与安装)、排风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委托,对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5号窑窑尾袋收尘器(含拆除与安装)、排风机(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0624-12160774
2.[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交货期
1 1-1 窑尾袋收尘器(电改袋) 处理废气量:420000m3/h
废气温度:正常:90~150OC;max:260 OC(短时~30min)
入口含尘浓度:80g/Nm3
出口含尘浓度:≤30mg/Nm3
设备工作压力:-4000Pa
清灰型式:低压行喷吹离线式清灰 1台套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
收尘器拆除和安装工期≤120天。
2 2-1 窑尾袋收尘器排风机 风机型式:侧进风,F式支撑
窑开磨开时:风量380000m3/h,90OC,全压3300Pa
窑开磨停时:风量420000m3/h,~180OC,短时max280OC ,全压2700Pa
废气含尘量:≤50mg/Nm3 1台套
2)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3.2投标人若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得到制造商的授权(提供授权书);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格标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证明其满足资格标准的要求。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2年10月30日起(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 期恕不接受。
5.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合同包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2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逾 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8.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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