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任 固 镇 财 税 所 综 合 办 公 用 房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H N - [ 2 0 1 2 ] - 0 0 8
开 标 时 间 :
所 属 行 业 : 市 政 房 地 产 建 筑
标 讯 类 别 : 国 内 招 标
资 源 来 源 : 国 内 政 府 资 金
投 资 金 额 : 6 9 万 元
所 属 地 区 : 河 南
1 . 招 标 条 件
任 固 镇 财 税 所 综 合 办 公 用 房 工 程 已 由 汤 阴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汤 发 改 办 2 0
1 2 1 5 4 号 文 件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招 标 人 为 汤 阴 县 任 固 镇 财 税 所 , 建 设 资 金 为 财
政 资 金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工 程 施 工 进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
2 .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工 程 名 称 : 任 固 镇 财 税 所 综 合 办 公 用 房 工 程
建 设 地 点 : 任 固 镇 政 府 院 内
招 标 范 围 : 施 工 蓝 图 内 所 有 内 容
工 程 概 况 : 建 筑 面 积 5 3 6 . 9 3 平 方 米 , 砖 混 2 层 ;
计 划 工 期 : 9 0 日 历 天
3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 . 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近 三 年 完 成 过 二 个 或 二 个 以 上 类 似 砖 混 结 构 工 程 业 绩 ( 1 0 0 万 元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 施 工 能 力 , 其 中 ,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须 具 备 建 筑 专 业 贰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不 含 临
时 ) , 具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且 未 担 任 其 他 在 施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
3 . 2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需 具 备 企 业 注 册 所 在 地 检 察 院 出 具 的 企 业 的 法 人 代 表 及 项 目 经 理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告 知 函 ( 日 期 在 报 名 期 间 ) 。
4 . 投 标 报 名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 0 1 2 年 1 1 月 2 日 至 2 0 1 2 年 1 1 月 8 日 ( 法 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 每 日 上 午 8 时 至 1 1 时 , 下 午 2 时 3 0 分 至 5 时 3 0 分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持 营 业 执 照 ( 副 本 ) 、 企 业 资 质 证 ( 副 本 )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税 务 登 记 证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项 目 经 理 ( 注 册 建 造 师 证 ) 及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企 业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类 似 合 同 业 绩 两 份 (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合 同 协 议 书 、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 、 法 人 委 托 书 原 件 ( 被 委 托 人 必 须 是 本 公
司 员 工 , 提 供 养 老 保 险 或 职 称 证 书 ) 和 身 份 证 , 以 上 资 料 要 求 出 示 原 件 , 留
存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一 份 和 企 业 注 册 所 在 地 检 察 院 出 具 的 企 业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告 知 函 报 名 。
5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5 . 1 凡 通 过 上 述 报 名 者 , 请 于 2 0 1 2 年 1 1 月 2 日 至 2 0 1 2 年 1 1 月 8 日 ( 法 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 每 日 上 午 8 时 至 1 1 时 , 下 午 2 时 3 0 分 至 5 时 3 0 分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5 . 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1 0 0 0 元 , 售 后 不 退 ; 图 纸 押 金 1 0 0 0 元 ( 图 纸 如 有 损
坏 , 押 金 概 不 退 还 ) 。
6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6 . 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 0 1 2 年 1 1 月 2 6 日 9
时 0 0 分
6 . 2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报 名 方 式 : 按 照 公 告 要 求 , 请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企 业 电 话 咨 询 获 取 注 册 报 名 的 表
格 , 进 行 报 名 备 案 登 记 注 册
联系人:齐 航 孙致远
联系电话:010-58841605
手 机:1330 1217 518
传 真:010-58841605
邮 箱:
zhaobiaobu2@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1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传真至010-58841605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