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04 14: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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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一期(起步)工程150吨数字式汽车衡招标
招标人: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招标单位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情况项目名称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一期(起步)工程(150吨数字式汽车衡)建设地点赣榆港区专业其它招标种类[注:潜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全国招标信息网(http://www.bidnews.cn)招投标平台上备案到投标企业数据库,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标程序。]设备采购及安装数量规模4单位台投资总额万元投资币别人民币招标内容150吨数字式汽车衡4台备品备件:根据厂家的惯例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其名称、规格、数量等由厂家先提出清单后,再与买方商定。计划竣工时间2012-12-15报名开始时间2012-11-2报名截止时间2012-11-6上午工作时间08:00至11:30下午工作时间13:0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条件企业资质、资信(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取得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资质、独立于招标人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的独立法人。(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提供经审计的2011年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同时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同一代理商不得代理两个及以上品牌设备提交两份投标文件。(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代理授权书原件,如未按时递交原件的的将视同无,不通过初步评审。)(3)投标人具备汽车衡生产与安装的国家或地区行业生产许可证;质量业绩信誉(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在有三年以上使用业绩的,投标人必须提供2011年至今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注:业绩证明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备查,如未按时提供原件业绩分按零分处理,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经核实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能够保证具备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及时提供配件供应、维修技术等服务。需携带材料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 份证和上述需携带材料中要求的相关材料购 买招标文件
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6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请于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 份证和上述需携带材料中要求的相关材料购 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2日上午9时
注: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 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 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备案登记表格;
联系人:陈萧宇
电话:18601270196
010-56228106
邮箱:3999807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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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