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石桥子互通立交改造项目建设-移交(BT含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
投资金额:18500万元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石桥子互通立交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辽宁省交
通厅委托,对该项目的建设-移交(BT含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K178+745至K181+300处,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立交型式,主线全长2555米,按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
设,设计速度100千米/小时,路基宽41米,匝道总长度4122米,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单向、双向及对向车道路基宽分别为8.5米、10.5米、
15.5米,桥梁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 建设地点:原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石桥子收费站;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 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石桥子互通立交改造项目 的建设-移交(BT含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互通
式立交及其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机电、绿化等全部工程;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石桥子互通立交改造项目建设期(施工工期)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项目回购期为交工验收合格
证书签发之日起至2015年8月。
2.6 运作模式:中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建设—移交(BT含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实施,并在项目交
工验收合格后,按照BT投资建设移交合同的约定将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约定支付回购款。
2.7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为本项目回购方,将向中标人出具回购担保。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专业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
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及一
套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21日10:00时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涛 程浩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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