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四群工作示范村兴隆村委会农田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四群工作示范村兴隆村委会农田灌溉工程已由昆明市水 务局以昆水复【2012】1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政府资金,项目法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兴隆村
(2) 项目规模:翠华镇兴隆村位于禄劝东南部,距县城26千米,东与九龙和寻旬鸡街镇、富民东村镇接壤,南与屏山镇毗邻,西与茂山镇、团街镇交界,北连中屏镇。 新建蓬祖村移动式提水灌溉工程,开展白沙坡水库帷幕灌浆防渗加固工程,三面光防渗沟渠及配水管道建设25.3km。
(3)计划工期:各个标段均为3个月。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3各标段:
第01标:兴隆至蓬祖主干渠、鹦哥田支沟、中沟支沟工程施工标
概述:兴隆至蓬祖主干渠、鹦哥田支沟、中沟支沟工程等施工。
第02标:蓬祖移动式提水工程、白沙坡水库帷幕灌浆防渗加固处理工程施工标
概述:主要包括蓬祖移动式提水工程、白沙坡水库帷幕灌浆防渗加固处理工程等施工。
第03标:兴隆至蓬祖主干渠配套支沟及田间配套渠、达基主干渠及田间配套渠工程施工标
概述:主要包括隆至蓬祖主干渠配套支沟、兴隆至蓬祖主干渠、田间配套渠、达基主干渠、达基支沟田间配套渠工程等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社会保险证明);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资格条件查询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查验,如果不满足,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一月内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查询结果在开标时提交,如未提供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8)其它要求:属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进入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其他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多个 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 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 7日10: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联系人:张伟(经理)
联系电话:010-58841605
手 机:1330 1217 518
传 真:010-58841605
邮 箱:
zhaobiaobu2@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1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传真至010-5884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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