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哈乌尔河流域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朝阳小流域[招标]
[招标]编号:SD2012124SL101
[招标]人:额尔古纳市水务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哈乌尔河流域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朝阳小流域(2012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呼水保字〔2012〕2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额尔古纳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额尔古纳市室韦俄罗斯民族乡朝阳村境内,属额尔古纳河水系哈乌尔河流域。
2.2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等。具体建设内容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该:工程: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 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共24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相关部门办准入手续并在有效期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者身 份证原件、法人身 份证复印件(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等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20日上午9时00分
5.2 逾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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