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热电厂2012年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安装招标公告
公告号: 平2012-093g
工程名称: 兴平热电2012年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安装
工程规模: 2535 户㎡ 预计造价(万元): 432.95
规划许可证号: 计划文号:
招标内容:
户用热计量装置采购,属交钥匙工程。包括
1、超声波热计量表及配件,要求设计、安装通讯至楼栋集中器,并带通讯模块、楼栋集中器;热表至集中器、集中器至换热站平台均采用有线连接,(数据上传用标准设备一套;采集器须满足建设单位数据上传所匹配的技术要求)。服 务器平台(至少满足10万户容量)。
2、分户温控阀、配套户内温控面板设备提供及安装,要求完成相应线路连接。
3、远程抄表管理系统,建立数据采集管理平台,含数据采集系统硬件及适合于招标单位管理要求的软件系统。
4、以上货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 务等。
5、入户装置包括:超声波户用热量表(含首检)及配件提供及安装,口径DN20-DN32。
供水管:锁闭阀+除污阀+户用热计量表(含与远传系统配套的远传模块)+关断球阀
回水管:锁闭阀+分户温控阀(有线,含室内温控器)+测温球阀
系统安装、试压、调试;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 务能力的热计量表生产厂家,具有相应产品的制造、销售资格(报名及开标时提供营 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料原件);
2、投标人为热计量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以投标报名当日汇率换算为准)(报名及开标时提供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热量表供应商所提供的超声波热量表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热量表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的热量表必须达到2级精度,且必须连续通过国家质检总局2010(或2010年度国家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年度委托复检合格)、2011、2012年度抽检合格,且能够提供证书原件(报名及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热量表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超声波热量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资质,最低许可生产口径为DN20-DN200的超声波热量表及同等口径实际供货能力;
5、热计量表生产厂家须做出热计量产品不低于9年,温控阀质保期不低于15年的质保承诺文件(报名及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6、热计量仪表生产厂家须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型式评价报告(报名及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7、热计量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名及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8、供热企业必须与厂家直接签订合同(报名及开标时提供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
9、开标当日,投标人需提供实物样品一份,包含热计量表、温控阀等主要部件,作为评标及验收标准(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作废标处理);
10、供热计量装置必须是《山东省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或第二批内产品和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和青岛市备案产品(具有青岛市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产品备案证)(报名及开标时提供原件);
11、热量表电池使用寿命大于10年,通过远传实现双电源供电,保证9年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电池。(报名及开标时提供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原件)
12、系统软件为自主开发,具备远程抄表、热费计算、远程自动控制、系统故障报警、数据异常报警、短信报警平台、数据分析、权限管理、历史数据对比等功能。(报名及开标时提供软件著作权原件证明)
13、提供在国内热计量成熟城市中大面积成功案例,由当地部门出具证明文件(报名及开标时提供原件)。
14、具有上三年度具有同类业绩;
资格预审办法
1、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投标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人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年检合格的营 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或2010年度国家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年度委托复检合格)、2011、2012年度抽检合格的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三年或三年以上超声波热量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热计量产品不低于9年,温控阀质保期不低于15年的质保承诺文件(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7、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型式评价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8、提供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提供《山东省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中的产品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和青岛市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产品备案证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10、提供在国内热计量成熟城市中大面积成功案例,由当地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的原件);
11、上三年度同类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且同时提供采购人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报名须提供第1—11条要求的材料。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的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2年10月30日09时至2012年11月1日17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套报名,每天9:0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周童 于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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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