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新厂区建设项目公用:工程:系统、动力系统、66KV变电所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SJ0116G12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新厂区建设项目-公用:工程:系统、动力系统、66KV变电所设计已由立项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哈利开计[2012]29号)
,(招标)人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新厂区建设项目-公用:工程:系统、动力系统、66KV变电所设计
2.2建设地点:利民开发区哈伊公路东、高压走廊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公用:工程:系统
二标段:动力系统
三标段:66KV变电所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人员允许重复。
2.4设计周期: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天内完成全部设计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
三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工艺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相关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基本条件:
一标段: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标段:电力行业专业乙级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
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
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日至2012 年11月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
权委托人身 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承诺书。(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6.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 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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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