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一期(起步)工程码头工程(Q45牵引车)招标公告
招标人: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一期(起步)工程码头工程(Q45牵引车)
建设地点 赣榆港区
专业 其它 招标种类 设备采购及安装
数量规模 6 单位 台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Q45牵引车6 台
备品备件:根据厂家的惯例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其名称、规格、数量等由厂家先提出清单后,再与买方商定。
报名开始时间 2012-11-2
报名截止时间 2012-11-6
上午工作时间 08:0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 至 17:00
节假日 不休息
报名地点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条件
企业资质、资信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取得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资质、独立于招标人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的独立法人。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提供经审计的2011年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国内所接受的成熟产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同时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同一代理商不得代理两个及以上品牌设备提交两份投标文件。(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代理授权书原件,如未按时递交原件的的将视同无,不通过初步评审。)
质量业绩信誉 (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有三年以上使用业绩的,投标人必须提供2011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注:业绩证明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备查,如未按时提供原件业绩分按零分处理,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经核实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能够保证具备一定的售后服 务能力,能够及时提供配件供应、维修技术等服 务。
需携带材料 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 份证和上述需携带材料中要求的相关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预审文件售价1 500元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6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请于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 份证和上述需携带材料中要求的相关材料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2日上午9时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周 童
手 机:1560 1242 745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