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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佳木斯市知青广场东段护岸维修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代理负责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招标代理电话:010-5622 8106佳木斯市知青广场东段护岸维修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佳木斯市知青广场东段护岸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佳木斯市知青广场东段护岸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已由黑财水发[2012]23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资金来自国家投资120万元,项目法人为佳木斯市水务局,招标人为佳木斯市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部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知青广场东段护岸维修养护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2.3建设规模:护岸工程。 2.4计划工期:2012年11月8日-2013年5月1日。 2.5招标范围:护岸维修养护工程。 2.6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见下表)。 施工合同段项目名称规模(m3)说明 S1佳木斯市知青广场东段护岸维修养护工程4418堆石 219干砌石 508钢筋石笼 1773无纺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负责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营 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具备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处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经年检合格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 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以上证书和身 份证原件用A4纸复印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购 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招标图纸等资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项目负责人:王工13681289551并不得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9时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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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