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01 17:11:01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招标代理负责人:王经理 136110 85540
五强溪电厂下游副厂房▽57.6层水磨石地面修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201214
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五强溪电厂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航运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电枢纽工程,工程位于湖南省沅陵县境内沅水干流上,上游距沅陵县城73 km,下距常德市130km,距省会长沙310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83800平方公里,占沅水总流域面积的93%,是湖南省最大的一座水电站,也是我国逾百万Kw级的大型水电站之一。
五强溪水轮机层下游侧房间原采用水泥砂浆地面,多年使用过后已基本老化,不仅影响电厂整体形象,也影响了设备的安全运行,故现将原水泥地面改为水磨石地面,消除水工建筑物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同时达到美化电厂厂区整体形象的效果。
现五强溪电厂下游副厂房▽57.6层水磨石地面修建项目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
五强溪电厂下游副厂房▽57.6层水磨石地面修建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项目:
1、 设备保护
2、 基础处理
3、 预制水磨石地面
4、 成品保护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企业,请输入网址http://223.4.118.19, 注册备案成正式会员,相关事宜请致电:136110 85540)
(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 施工资质: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施工经验:近3年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业绩 (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4)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09年~2011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其中第6章投标辅助资料必须投入本招标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中注明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6) 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项目经理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五年内负责过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8) 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 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六、工期要求
招标工程总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0天,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七、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11月1日至11月8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发售。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为 2012 年11月21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2 年11月21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陶 岳
电 话 :156 5257 1451
传 真 :010-5228 5003
电子邮箱:zbgstaoyue@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