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联系人:许昌辉 电话:18210238557
开标时间:2012-11-16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965000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1. 招标条件
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交建管[2012]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法人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南、滨州和东营市境内,起点位于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济阳西枢纽立交,终点在东营市皂坝头西与东港高速联接,全长约162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
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
施工共分为3种类别18个标段,监理共分为9个标段。
具体标段划分见表1、表2、表3:
表1 监理标段划分表
监理标段 监理范围
第一标段(驻地办1) 负责第一至二施工标段的监理,除机电、房建工程外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二标段(驻地办2) 负责第三至四施工标段的监理,除机电、房建工程外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三标段(驻地办3) 负责第五至六施工标段的监理,除机电、房建工程外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四标段(驻地办4) 负责第七至八施工标段的监理,除机电、房建工程外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五标段(驻地办5) 负责第九至十施工标段的监理,除机电、房建工程外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六标段(驻地办6) 负责第十一至十二施工标段的监理,除机电、房建工程外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七监段(驻地办7) 负责第十三至十四施工标段的监理,除机电、房建工程外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八监段(驻地办8) 负责第十五至十六施工标段的监理,除机电、房建工程外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九监段(驻地办9) 负责第十七至十八施工标段的监理,除机电、房建工程外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表2 施工标段划分表
标段序号 主要工程量
起讫桩号 长度 土石方 特大桥 大中桥 互通
立交 公铁
立交 沥青
面层 砼
路面 区
位置
Km Km3 m/座 m/座 处 m/座 Km2 Km2 处
一 K0+000~K10+000 10 1593 260/4 1 255 济阳县
二 K10+000~K20+000 10 1879 589/8 1 235 4 济阳县
三 K20+000~K31+000 11 1664 504/8 1 276 4 济阳县
四 K31+000~K43+275 12.275 1724 560/9 295 50 1 济阳县
五 K43+275~K53+000 9.725 1403 452/4 1 261 惠民县
六 K53+000~K62+000 9 1090 1003/2
178 惠民县
七 K62+000~K70+000 8 1138 408/5 1 185 6 惠民县
八 K70+000~K80+000 10 1630 264/4 1 106/1 274 5 惠民县
九 K80+000~K88+050 8.05 1111 1117/4 156 惠民县
十 K88+050~K97+290 9.24 1578 421/3 202 45 1 滨城区
十一 K97+290~K99+790 2.5 533 1 59 滨城区
十二 K99+790~K107+270 7.48 1363 256/3 1147/1 109 滨城区
十三 K107+270~K114+450(路基)K107+270~K125+210(路面) 7.18 1508 264/4 1 450 11 滨城区
十四 K114+450~K125+210(不含路面) 10.76 1915 307/1 1 滨城区
十五 K125+210~K135+010 9.8 1900 374/4 1 246 利津县
十六 K135+010~K144+740 9.73 1756 336/4 1 241 4 利津县
十七 K144+740~K153+500 8.76 1796 264/2 205 45 1 利津县
十八 K153+500~K162+179 8.679 1236 106/1 1 205 利津县
注: 1、本次施工招标内容不包括中央分隔带、互通区和场区的绿化和交通安全工程(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房建工程等,区内的场地、道路硬化包含着本次招标范围内;
2、第十四标段无沥青面层,第十三标段沥青面层起讫桩号为K107+270~K125+210。
表3 施工标段类别划分表
类别 标段
A类 一、二、三、四、五、七
B类 八、十、十三、十五、十六、十七
C类 六、九、十一、十二、十四、十八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业绩要求
施工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自2007年10月1日以来,各申请人累计完成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不少于30公里,A、B类的申请人还应完成过不少于2座大桥工程, C类的申请人还应完成过不少于2座50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自2007年10月1日以来,申请人应累计完成过5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路基和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各标段申请人还应完成过不少于2座长度均在50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施工申请人应按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每个施工申请人最多可对本项目的3个类别分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通过3个类别,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监理申请人可就上述监理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通过2个,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以下简称关联企业),可以同时对同一施工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一施工类别最多允许通过其中的1个申请人;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监理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工程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监理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提供营 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复印件(仅限施工标段申请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技术参考资料);售后不退。
5.3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全部现场购买,不采用邮购方式。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9时00分至11月16日15时0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
联系人:许昌辉 张工
手 机;18210238557
电 话:010-56017598
传 真:010-56017598
邮 箱:
zbgs158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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