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
1. 招标条件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发改环资字 [2012]9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2.2资金来源:自筹。
2.3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15日历天,2012年12月20日--2013年10月30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需良好,2009-2011年不能连续三年出现亏损状况;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在2009-2011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报名时携带:
1) 企业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呼伦贝尔市外进施工企业注册证);
2) 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身 份证;
3) 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
5) 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
6) 2009-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涛 程浩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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