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日低温多效海水淡化工程蒸汽热压缩机第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第二 次 招 标 公 告
受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日低温多效海水淡化工程蒸汽热压缩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1、项目名称: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日低温多效海水淡化工程蒸汽热压缩机
2、招标编号:CSIE12011878
3、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蒸汽热压缩机
2)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5万吨海水淡化设备1套。
3)建设计划
2012年9月开工,2013年11月底完工。
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开发区。
4、资金来源:本期工程项目资金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沧州市建设能源投资公司分别按51%、40%、9%的比例增资建设,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中国境内法人地位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10年以上专业设计制造历史,拥有可调节喷嘴蒸汽热压缩器的设计、制造业绩;投标产品运行业绩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吸入口直径1800mm以上大型蒸汽热缩器或动力蒸汽流量40t/h以上大型蒸汽热压缩器。
(3)投标人为制造厂的应具有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备的质量体系和质量认证证明;并应具有试验验证能力,可对出厂产品进行主要性能参数的模拟试验并提供报告。
(4)投标人为贸易代理的,贸易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授权书中需列明授权方与被授权方的责任关系以及分工。贸易代理商资格与能力、注册资本金以及银行资信等应能保证合同执行的要求。贸易代理商参加投标还需根据本资格条件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厂商的相应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间商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自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8日,上午8:30-11 :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 人授权 代表 个人 身 份证、营 业 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已完成项目业绩表(机组投产证明文件),以上文件均为原件,另请准备复印件1套备存。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11月21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到010-63347880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陈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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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1861270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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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6334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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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010-6334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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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zbxmbv7@163.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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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