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滩大坝至向阳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870万元
所属地区:广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峨至乐业二级公路第五期工程龙滩大坝至向阳段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发改交通[2007]6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安排补助、项
目业主申请银行贷款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
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天峨县境内,龙滩大坝至向阳段起讫桩号为K19+000~K54+262.254,向阳绕出线起讫桩号为K41+018.816~
K43+143.452,全长约37.451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本次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即№A标段,计划工期4个月,招标的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包括标志、标线、波形护栏、
柱式护栏、轮廓标、公路界碑、里程碑、百米桩、道口标注、各类标志牌、隔音墙及便民候车厅等,如下表:
合同号 起讫桩号 长度(公里)
№A K19+000~K54+262.254
向阳绕出线BK41+018.816~BK43+143.452 37.45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省
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
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2011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准。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
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30日至2012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
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 证(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应为拟投标段的项目经
理,并应出具拟任项目经理任职证明原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为经办人办 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
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师职称,自2007年7月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已交工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
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正版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及拟投入该标段的项目经理)必
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沿现有的公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9日10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阳 手机:13021075808
联系电话:010-8862 3128 传真:010-8862 1652
邮箱:
liyang07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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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