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招 标 人: 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计划批文: 济发改投资[2011]822号文
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 BOT 融资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报名时间: 2012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2 年 11 月 3 日(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13 : 00-17 : 00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通过 BOT 模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投资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全部设施完好、无偿交给 招商人或其指定机构,并保证能正常运行 。特许经营期 21 年(含建设期 1 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济南市历城区机场路东侧、土河西侧、小清河南侧、鸭旺口路北侧 。总占地面积约 2 公顷。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 2.5 万吨,主要处理工艺拟采用“污水→粗格栅渠→提升泵站→细格栅渠→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可超越)→ A/A/O 生化反应池→二沉池→中间水池→絮凝沉淀池(可超越)→活性砂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出水排放”污水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约为 52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 件:
3.1 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业务被接管记录。
3.2 申请人管理先进,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营 业绩。
3.3 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或提供不少于 2000 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4 申请人须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生活污水类),同时后期聘用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
5. 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企业需持进济备案证明(如需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类似项目的合同文本或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6137578
联系人: 王永涛、蒋亮
手 机: 18301669261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邮 箱:
wytzb888@126.com (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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