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祁阳县羊角塘镇重晶石尾矿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所属: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南
1.招标条件
祁阳县羊角塘镇重晶石尾矿库治理工程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基字[2012]7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祁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祁阳县羊角塘镇。
2.2 项目概况:
祁阳县羊角塘镇重晶石尾矿库总库容5万m3。西坝底高程为73.8m,坝顶高程为78.8m,坝顶宽为5m,为填土堆积坝,坝体外坡坡比为1:2,坝体经过碾压;东坝坝底为83.6m,坝顶高程为93.4m,为素填土筑坝。下部坝体斜坡较缓,坡高约4.0m,外坡坡比为1:4。上部坝高约5.8m,体外坡坡比为1:1,坝体没有碾压。北西侧的坝肩处冲开的沟槽宽约0.2m,深约0.5m~1.0m,南东侧开挖的沟槽底宽3m,深2.5m,为排水泄洪通道。西坝顶与东坝脚之间有一140m长的平台。
2.3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8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工程主要内容如下:祁阳县羊角塘镇重晶石尾矿库治理工程,包括复垦工程、排洪设施、东坝加固工程、西坝加固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执照,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合格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近三年内具有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系尾矿库治理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具有建设或安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需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工程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省外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规定各事项事宜。
3.5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建项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矿山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建项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省外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有效身 份证及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到评审现场,法定代表人确系特殊原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到场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省外企业必须按《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规定)。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②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③合格的企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 份证();
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二代身 份证();
⑧省外企业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⑨省外企业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工程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赵博
手 机:135 5208 9943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613 8358
邮 箱:
zhaobovip2012@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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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