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南岸接线)机电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工程(南岸接线)(下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8]360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12年度浙江
省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补助和地方筹资。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嘉绍跨江大桥南接线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
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决定对本项目机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南岸接线)路线全长16.018Km,工程起点为嘉绍跨江大桥终点,设计桩号为K53+398.5;终于杭甬高速
公路与上三高速公路交叉处沽渚枢纽,设计桩号为K69+416.233,计划于2012年建成。全线共设沽渚枢纽1处(改扩建),互通立交2
处(分别为杭州湾互通和沥海互通),设停车区1处(与杭州湾互通合建),养护工区1处(与沥海互通合建)。主线按双向八车道高
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120km/h,路基宽度42m,桥梁宽度41.5m,涵洞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
2.2 本项目机电工程设1个施工标段(第11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全线通信、监控、收费系统、互通照明和供配电系统等的施工、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和保修期
的保修工作。
计划工期:计划2012年11月15日开工,工期7个月(包括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全线交工日
期起计算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
经历、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012]181号文)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机电第11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对未列入名录或
单位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
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若同时参与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和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嘉绍大桥及南岸接线)机电施工监理第JL-6合同段的投标,
如同时成为施工和监理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具备中标资格,则只能确定为施工标段的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至 11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
产许可证副本(仅施工企业)、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述证复印件,第二代身 份证需正反面双面复印)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1 月 27 日11: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王建国 李博
手 机:151 0165 9803
座 机: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邮 箱:
zbwork001@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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