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人:西宁市排水公司 西宁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西宁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得到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建设,批复文件为青发改地区[2011]2407号和青发改地区[2011]2408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西宁市排水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湟水路、第五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北区双苏堡村,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处理规模均为3.0万m3/d(2015年)。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约38.3Km。
设计招标深度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2)招标范围:西宁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计划工期:中标后合同签署之日起,初步设计优化为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为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且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上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2年11月20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人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周童 于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