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兴头水库工程导流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2-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兴头水库工程导流洞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农业 [2012]9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
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尤溪)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尤溪县兴头水库工程导流洞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三明市尤溪县;
2.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约16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是尤溪县兴头水库工程导流洞工程的施工,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 / ;
2.7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3.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10月25日至2012年10月29日(节假日照常售标),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2:3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2012年 11月5日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提交人民币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1月6日下午3:00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核验登记,逾期送
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 虹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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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