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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阳市平桥区龙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于:2012-10-29 10:09:29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龙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 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平桥区龙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农经[2012]1463号、河南省水利厅豫水保[2012]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投资,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水土保提供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龙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2.2建设规模:信阳市平桥区龙岗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位于平桥区北部28km的胡店乡,其涉4个行政村(龙岗、郭湾、沈庄、徐岗)。4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44km2,主要措施新修坡改梯651.13hm2,维修加固梯田88.84hm2,整修塘堰10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个施工标(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Ⅰ标(合同编号:PQLGZL-2012/SG-01):龙岗、郭湾、沈庄3个行政村新修梯田,维修加固梯田、塘堰整修及梯田相关配套工程;
施工Ⅱ标(合同编号:PQLGZL-2012/SG-02):沈庄、徐岗2个行政村新修梯田,维修加固梯田、塘堰整修及梯田相关配套工程;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位置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以来有良好的工程业绩和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水利厅信用档案备案;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已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信阳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应将信誉备案材料汇编报送信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登记。
3.4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5 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施工标)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咨询及报名时间:投标报名咨询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10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8:30—12:00,14:30—17:00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派代表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身 份证、第3款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于2012年10月31日~11月5日8:30—12:00,14:30—17:00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20日上午9:0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阳 手机:13021075808

联系电话:010-8862 3128 传真:010-8862 1652

邮箱: liyang0715@126.com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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