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0-29 1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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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水电站海子沟水厂江边取水一级泵站卷扬机、电缆卷筒及起重设备招标
招标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招标编号:TGT-BHT/EM201205D
1. 受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海子沟水厂江边取水一级泵站卷扬机、
电缆卷筒及起重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2. 招标
标包1:海子沟水厂江边取水一级泵站卷扬机设备、电缆卷筒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付,
并指导现场安装、试验和调试;试运行指导、售后服、务等。具体招标如下:
7台卷扬机(起升扬程:160m,单台额定容量:50kN)、14台电缆卷筒、7套钢丝绳托轮及附件、7套电缆托轮及附件、现地控制
柜、安装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及备用工具等。
标包2:海子沟水厂江边取水一级泵站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付,并指导现场安装、试
验和调试;试运行指导、售后服、务等。具体招标如下:
1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配套工字钢、电缆、滑线及电控开关)(起重量:3t,单梁跨度:Lk=5m,起升高度:9m);1台电动
葫芦(配套工字钢、电缆、滑线及电控开关)(起重量T=3t, 起升高度:6m);安装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及备用工具等。
投标人可就上述任一标包或全部标包进行投标。
3. 交货批次和进度要求
所有合同设备按一批交货,交货时间约为2013年3月中旬。交货地点为白鹤滩水电站海子沟水厂江边取水一级泵站。
4.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 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实施投标项目生产能力及投标设备的相应生产许可证(卷扬机生产厂家应具备建设部生产许可证;电动葫芦、起重
机生产厂家应具备国家质量检疫检验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具备招标产品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3) 通过了GB/T《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认证;
(4) 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6.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2年10 月 29 日至 11 月 2日起(工作日9:00~11:30和15:00~17:00),携带单位介
绍信原件、营 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每套1000元人民币,以同样价格多购不限,售后不退。
7.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担保)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10:00时之前递交。迟交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进行登记报名
联系人: 郑军
手 机:135 0132 4070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613 8358
邮 箱:zhengjunzb88@16 3.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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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