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2】35号文件批复实施,投资计划已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清丰县双庙乡、古城乡、马村乡3个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工程和排水工程,灌溉工程包括:新打配机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微灌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开挖、疏浚排水沟道,新建、维修建筑物。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8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划分情况如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1、2标段:项目区河道清淤工程,包括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3标段:项目区生产桥工程,包括新建(维修)生产桥15座;
第4标段:项目区井堡工程,包括井堡634座及项目区标示牌2座;
第5标段:项目区机井工程,包括新打机井110眼;
第6-12标段:项目区管材(PVC)购置及安装,包含管道及出水口;
第13-15标段:项目区电缆购置与铺设;
第16、17标段:项目区水泵购置与安装;
第18标段:项目区滴灌工程,包括滴灌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3工期要求
第1-5标段计划工期:140日历天;
第6-18标段计划供货期:14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保修期。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须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7)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第5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井凿井壹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 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须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6)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第6-12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管材生产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管材(PVC)须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200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须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4第13-15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的电缆生产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电缆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200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第16-17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的水泵生产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水泵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200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须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6第18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以生产滴灌设备为主的节水灌溉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滴灌设备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200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5)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监理单位须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投报三个标段,最终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优先选择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而无条件地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4、投标须知、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章。
a能证明其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拟投标段)的所有文件(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b企业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c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拟投标段、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或厂家本单位人员),授权委托人劳务合同、养老保险金证明复印件,手机号码、传真、电子邮箱等内容。
(3)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包括招标控制价)获取: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包括招标控制价)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4)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4.2报名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 份证于2012年10月 25日至 10 月31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项目联系人: 张涛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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