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自来水PE给水管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轻工纺织食品,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0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兰山区李官镇人民政府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自来水PE给水管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自来水及管网建设项目,已完成了招标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拟对该项目PE给水管及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及规模: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自来水PE给水管及管件采购项目,包括PE塑管φ400(0.6MPa和0.8MPa)。
2、本次招标内容:PE给水管及管件采购。
3、工程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
4、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供货期:15天。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2.1、在国内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2、符合国家《给水用pe管材》生产技术标准;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企业必须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2.5、PE管道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 2.6、具有省卫生厅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7、须提供12个月内市级或以上检测机关出具的检测报告; 2.8、临沂市建设局材料备案证书; 2.9、管道进场的同时,提供该批管道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必须的资料;
2.10、须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样板。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需携带第二款所要求的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2年10月26日-2012年10月31日(每日9:30—16:30)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投标单位须交纳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 张涛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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