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市民文化中心工程自动跟踪灭火系统招标公告
公告号: 12390-g
工程名称: 崂山区市民文化中心工程自动跟踪灭火系统
招标类型: 公开
工程类别: 工程结构: 其它
工程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80.00
规划许可证号: 计划文号:
建设单位: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崂山区市民文化中心工程(演艺剧场、舞台上空、审批服 务大厅四层局部及图书馆门厅挑空等部位)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供货及安装(包括系统供货、安装、调试、检测、试验、验收、培训及质量保修期服 务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动喷水灭火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其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同类招标设备的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上三年度在中国境内完成过至少一个同类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以制造商签订的合同原件,或代理商代理的设备制造商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公章为准);
5、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的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生产同类招标设备的检测报告,且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80万元及以上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供货项目。
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实行现场资格预审,参加现场资格预审的投标报名企业,将按照青建管字 2008 10号文件规定和崂山区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实施细则执行。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报名。
1、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投标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人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单位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上三年度在中国境内完成过的同类设备供货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制造商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原件,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的设备制造商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公章);
5、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外地入青建筑企业(消防专业)信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同类招标设备的消防设备的检测报告和企业ISO9000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的设备制造商生产同类招标设备的消防设备检测报告和ISO9000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单位公章;
注:投标报名须提供第1-6条要求的材料。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
报名期限: 2012年10月26日09时 ---- 2012年11月01日16时
◆项目联系人: 张涛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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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