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煤业10万吨活性炭项目煤粉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招标
联系人: 方 信13001116691
所属地区:山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煤业10万吨活性炭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晋发改备案【2011】59 号文备案,项目业主
为大同煤业10万吨活性炭项目筹备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
70%,招标人为大同煤业10万吨活性炭项目筹备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数量:
10T/t高效煤粉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含安装) 2台
2.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3 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及安装地点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是所投报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
3.3 投标人须取得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由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同类产品的测试报
告;
3.4投标人须取得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及锅炉安装及维修许可证;
3.5投标人应具有煤粉蒸汽锅炉的制造业绩,并对所投产品提供至少三套近二年的业绩合同,要有详细技术规格 (所供
业绩技术规格才有效);并列出用户名称、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安装地点、供货日期、交付周期以及实际操
作性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5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4)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5)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及锅炉安装及维修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盖公章复印件);
(8)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9)近二年三套以上(含三套)的业绩合同(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10)其他相关资质,如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同类产品的测试(检测)报告等(原件及盖公章复印
件);
(11)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6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7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1月13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 信(经理)
手 机:13001116691
电 话:010-88623128
邮 箱:
cxfc51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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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