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消防器材采购与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2—fxyc—xf001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烟草公司
2012年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烟草公司消防采购维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招标人通过自筹方式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招标后所签订的采购合同款项。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有意者均可报名。
1、招标标的物的数量及技术要求:所有消防器材由招标方按照采购方指定位置摆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及技术要求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手提干粉灭火器 5KG,对灭火器进行喷号 具 187
2 手提干粉灭火器 2KG,对灭火器进行喷号 具 18
3 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 3KG,对灭火器进行喷号 具 20
4 灭火器箱 5×2,对灭火器箱进行喷号 个 190
5 灭火器箱 5×4,对灭火器箱进行喷号 个 6
6 防火锹 符合国家消防部门质量检测要求 个 96
7 防火桶 符合国家消防部门质量检测要求 个 80
8 防火钩子 符合国家消防部门质量检测要求 个 40
9 手提干粉灭火器5KG维修 执行GA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并对灭火器进行喷号 具 435
10 推车灭火器35KG维修 执行GA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并对灭火器进行喷号 具 4
2、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人民币,有类似工程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招标范围:消防器材采购与维修。
4、交货并安装的截止日期: 2012年12月7日前
5、质量标准:合格(以烟草行业标准“YC/T384-2011”为主,如烟草行业标准无要求的以国家相关标准为主)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 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9、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2年10月26日至 2012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10、每份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 300 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 1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 11 月 15 日 14 时提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涛 程浩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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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