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孙 波 手 机:1381113 6601 电 话:010-5148 9875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0]3155号文核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
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水工结构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
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
4个10万吨级和2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5万吨集装箱船设计),码头岸线
长2218m;24个2000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
Ⅰ标段:本标段为南沙港区三期工程的一部份,招标包括:1.#11-#13泊位水工结构工程; 2.
驳船泊位小港池南侧码头水工结构工程;3.#11-#13泊位和驳船泊位小港池南侧码头的道路堆
场、地下管线及辅助生产建筑物工程。工程造价约9亿元。
Ⅱ标段:本标段为南沙港区三期工程的一部份,招标包括:1.#14-#16泊位码头水工结构工程
;2. #14-#16泊位的道路堆场、地下管线及辅助生产建筑物工程。工程造价约7亿元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对各标段申请人的资质、业绩、船机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
能力的要求均如下: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 业执照。
(2)申请人必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申请人近十年(2002年-2011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重力式沉箱结构10万吨级(或以上)
的码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指工程竣工
验收证书或工程质量鉴定书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工商注地址、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4)申请人必须自有至少能装运单个沉箱重量3000吨的全(半)潜驳船一艘或一艘以上。
(5)申请人必须自有沉箱预制场地或具有建设沉箱预制的场地,应提供预制场地或土地使用
证明材料。
(6)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的注建造师执业证书,港口
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投标申请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或其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市
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及广州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对于项目经理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递交资格预审文
件之日前不少于两年社保证明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一经确认,不得更换。
(7)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财务状况:企业注资金20000万元或以上,近三年(2009年—2011年)企业年均营 业收
入不少于20亿元,且公司近三年均有盈利(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
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
(12)申请人必须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资格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资格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8月13日至8月17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开始和截止时间(申请开始、截止时间,下同)
报名方式:按照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
册.
联系人: 孙 波(经理) 13811136601
电 话: 010-51489875
手 机:13811136601
邮 箱:
zbcg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14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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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