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南平玉屏山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玉屏山路灯工程已由 南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审批【2012】2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南平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园林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研究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 建设地点:南平市玉屏山;
(二)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人民币113万元;
(三)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平玉屏山路灯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投标人须在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B级(含B级)以上或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 ,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三)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 贰级 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或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年检合格有效);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
(四) 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立福投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做出投标限制并在期限内;
(五)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六)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10 月 26 日 8 : 30 时起至2012 年 10 月 30 日 23 时 50 分止,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真:010-58684307 邮箱:
zb60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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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