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项目第五批其它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联 系 人:李东升 手机:135 520 19455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受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
国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项目第五批其它辅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要求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9】1829号
文件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要求,现对该项目辅机设备
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位于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电厂建设厂址位于乌兰浩特市
区西北约2.0KM处,厂址东北紧邻白阿铁路。西北紧靠省级大通道。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法人身 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
5、营 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及复印件)
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同时带副本及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
资料。
8、投标人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近年业绩,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
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
用户反馈意见。(同时带合同、用户反馈意见)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和冻结。
10、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
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2、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以上资质复印件(授权书除外)全部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提供营 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合同、用户反馈意见,购买六
道支吊架必须提供压力管道元件支吊架B级特种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
印件概不退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
1、公告时间: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0月30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售标书时间: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六、开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11月15日上午9:00-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
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附表: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供货时间 付款比例 标书费(元)
1 倒带断带自锁保护装置 34对 2013.4.10前 1:8:1 1000
2 胶带制动检测装置 1项 2013.4.10前 1:8:1 1000
注:以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东升 马莉
手 机:13552019455
座 机: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邮 箱:
sszbgs88@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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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