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热岛中心项目离心风机招标公告
招标人: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0611-12000107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热岛中心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能[2011]16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以下货物及伴随服 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要求
序号 位号 名称 数量(台/套) 技术要求(简述)
1 710C0201-1/2/3/4 一次风机 4 正常风量:259338 m3/h
最大风量:311206 m3/h
静 压 升:21.8kPa
2 710C0202-1/2/3/4 二次风机 4 正常风量:298138 m3/h
最大风量:357766 m3/h
静 压 升:15.67kPa
3 710C0203-1/2/3/4 引风机 4 正常风量:958987 m3/h
最大风量:1150785 m3/h
静 压 升:10.828 kPa
4 710C0205-1/2/3/4 增压风机 4 正常风量:15200 m3/h
最大风量:18240 m3/h
静 压 升:12.95 kPa
2.1.1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设备供货完成,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按照离心风机【招标技术文件】要求(详见标书)提供完整的全套设备;包括离心风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至买方项目现场车板交货)、运输保险、检验试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性能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为现场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5)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同等及以上规格离心风机 5 台套及以上的成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以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有效)或业主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于2012年10月24日至2012年10月3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4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